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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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维修材料招标公告与须知

 日期:2013-07-25 点击数:

水电维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内容:水电材料(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中标方式:低价中标。

三:竞标单位资质要求: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招标形式:校内公开招标。

五:中标内容:中标后便是我校定点水电器材指定供货商,采购价格以中标价为准,并不得更改中标附表品牌及规格,如有特殊原因变更品牌规格须经校方同意,诺采购货物不在附表内,以实际市场价为准。

六:有效期:中标后,自签订定点采购合同后一年有效。

七:公示时间:本招标公示期为七天,七天内竞标方需将第三条规定的材料交到校总务处。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每天9:00-11:00,7月31日11:00以后终止报名。

八:招标时间:暂定8月2日,如有变更以我校总务处电话通知为准。

九:开标形式:现场开标。

十:附表数量不作为采购数量,仅供招标标价。实际采购以我校通知我准。

十一:未尽事宜,招标时可以现场解读。

联系人:卓老师,  电话:13788895787


                                福州市第一技工学校总务处

                                            2013年7月25日

定 点 采 购 合 同

甲方:(采购方)福州市第一技工学校

乙方:(供货方)

由甲方于2013年7月**日组织举行的供货商招标会,乙方以规定品牌最低价中标,并经甲方公示无异议,乙方中标合法有效。现根据甲方的招标书要求,特定以下采购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自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乙方作为甲方采购清单上货物、材料定点采购供货商。严格按中标价及品牌进行采购,详见附件清单

二: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三天内提供一套采购清单上所有的材料器件,(甲方按中标价予以结算)由甲方留样作为以后采购材料的参考比对。

三:每批次的采购数量甲方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备好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三千以上乙方负责送货,三千以下甲方自行到乙方店铺提取)。

四:结算方式: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付给该批次中标价的全部货款。

五:违约: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货物材料,或货物材料不合格者甲方有权拒收并不予付款,同时取消定点供货商资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福州市第一技工学校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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